海南省加快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清洁能源汽车推广
近日,记者从海南省人民政府获悉,为贯彻落实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推广2020年行动计划,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厅印发工作通知,要求各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继续做好交通运输领域清洁能源汽车年度推广应用工作,加快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车辆清洁能源化,倡导绿色出行。
根据通知,2020年度海南省新增和更换的公交车、巡游出租车、网约预约出租车100%使用清洁能源汽车,新增和更换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低于90%;新增和更换的分时租赁汽车100%使用新能源汽车;新增和更换的旅游客车、班线客车使用清洁能源汽车的比例不低于20%。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要求,未完成燃油出租车退出机制工作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继续制定该项机制,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巡游出租车全面实现清洁能源化(除特殊用途车辆外)的目标任务。同时,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行业发展相关政策,推动分时租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今年,海南省将继续完善充换电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充/换电设施建设,完成年度新增6个以上具备电动汽车充电条件的服务区的目标任务。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负责人指出,该厅将结合我省交通运输领域的实际需求,指导各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推动完善城市综合客运枢纽、公交枢纽、出租汽车运营站、城乡公交停车场、保养场、维修厂、停车场等场地配套建设充换电设施,为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提供坚实的设施保障。
(责任编辑:龚磊)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