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纠纷或将实现“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
责任认定、理赔计算、法院诉讼、一键理赔……全国范围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将有望实现“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
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2日联合发布《关于在全国推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工作的通知》,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范围推广。
据了解,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快速增长,已经成为人民法院受案数量最多的民事案件类型之一。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侵权人逃避责任、损害赔偿标准不统一、赔偿规则不清晰等问题长期存在并影响着当事人的司法体验,制约了纠纷的高效化解。
“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工作于2017年11月启动。截至2020年4月底,“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经全国27家高级人民法院牵头,已在1380家基层人民法院试点上线。平台全部对接公安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信息共享;对接25家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系统,实现调解数据与办案数据共享;对接13家财产保险公司,实现全国85%的机动车车辆保险一键理赔。
据悉,在扎实开展调研工作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试点在全国范围推广,将以公开的程序、可预测的标准、智能化的计算,快速公正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促进类案同判,并通过规则和技术双重保证,使公正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马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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