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进一步加强国际道路货运驾驶员封闭管理
4月11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加强国际道路货运驾驶员封闭管理的通知》,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会议决策部署,加强国际道路货运驾驶员封闭管理,进一步做好交通运输领域境外疫情输入防控。
规范国际道路货运中方驾驶员封闭管理
对在公路口岸出境、当天返回境内的中方驾驶员,经过体温检测符合规定的,在落实必要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不需隔离,但要在口岸所在地实施封闭管理,避免接触其他人员,并定期核酸检测;离开口岸所在地前往国内其他地区之前,应核酸检测呈阴性,到达目的地后,按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管理。
对于不能当天返回境内的中方驾驶员,入境后按入境人员进行管理。对于不出境、仅从口岸所在地向境内运输的中方驾驶员,应加强自身防护,在车辆消毒之前不得驾驶车辆,在车辆交接过程中不得接触入境驾驶员、货运场站管理人员和货物装卸人员。
规范国际道路货运外方驾驶员封闭管理
外方货运车辆原则上应在口岸所在地卸货,入境的外方驾驶员应当天离境,装卸货期间不得接触货运场站管理人员和货物装卸人员。确有困难无法当天离境的外方驾驶员,经体温检测符合规定的,应在口岸所在地疫情防控领导机构组织下,乘坐“点对点”一站式转运车辆,到指定地点封闭管理,离境前不得外出。外方驾驶员在境内停留期间,应当遵守口岸所在地疫情防控管理有关规定,并加强自身防护,主动健康申报,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应及时报告。多次往返从事跨境运输的外方驾驶员,应当定期接受核酸检测。
压紧压实公路口岸所在地属地管理责任
各沿边省(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指导公路口岸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外事、公安、卫生健康、海关、移民管理等部门的协调联动,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抓紧抓实抓细国际道路货运驾驶员封闭管理各项工作。要对出入境车辆停靠的货运场站实施封闭管理,为入境驾驶员设置临时专用通道和专用休息区域,避免入境驾驶员和其他人员接触,防止交叉感染;要督促有关运输企业、货运场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加强车辆消毒以及驾驶员、货运场站管理人员和货物装卸人员等相关从业人员的防护物资配备;要动态掌握国际道路货运驾驶员有关情况,确保信息可追溯;要尽快汇总整理国际道路货运驾驶员应遵守的我国疫情防控规章制度要点,编制形成中外文对照手册,在驾驶员入境时向其发放;要加大对国际道路货运驾驶员违反疫情防控规章制度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拒不遵守疫情防控规章制度的驾驶员,纳入黑名单管理;要加强口岸交通运输一线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和防护物资配备;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妥善处置疫情防控突发事件。
(责任编辑:马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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