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印发2025年汛期公路灾害风险隐患排查行动方案
近日,按照“1+1+N”汛期公路安全风险管控工作体系,交通运输部印发了《2025年汛期公路灾害风险隐患排查行动方案》(简称《行动方案》),坚持“广泛覆盖、突出重点,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原则,统筹路域内与路域外灾害风险隐患,统筹硬设施与软管理,统筹减负和增效,重点聚焦高速公路和流量大、车速快的重点普通公路,围绕薄弱环节进行细致梳理和检视,全面开展汛期公路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构建“涉灾隐患点+风险路段”双控体系,全面提升汛期公路灾害防控能力。
行动分为四个阶段:一是准备阶段。交通运输部对接共享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数据,对比高速公路路网数据开展落图叠加,形成疑似风险路段清单和山洪淹没区路段清单,下发各地做好排查准备。二是自查排查阶段。重点是各地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和普通公路管理机构开展风险路段辨识、涉灾隐患点排查、基础保障设施和管理机制自查,建立包含风险路段、涉灾隐患点和管理隐患的“一张清单”。三是抽查巡查阶段。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管理机构做好抽查和巡查,对于重大隐患排查遗漏或管控不力的加大约谈、通报、警示力度,加强监督管理,压实排查责任。四是部级指导阶段。交通运输部将做好督促指导,组建专业技术团队下沉一线,开展技术帮扶工作,并结合排查工作进展,开展现场指导,提高各地排查专业能力,提升排查成效,确保汛期安全。
为确保工作实效,行动方案按照“分区施策、南北时序推进”原则,分片区梯次推进差异化排查,要求南部片区4月15日前、中部片区5月31日前、北部片区6月30日前完成。同时,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加强部门协调与技术支撑,提升排查专业性,并健全整治长效机制,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加强整治和管控,加强资金保障,提升排查成效,筑牢汛期公路安全防线。
(责任编辑:马瀚明)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