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辆车补贴8万元 设备更新政策再加力
原标题: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迎政策加力
国家发展改革委25日发布的《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提出,统筹安排300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为进一步推动“两新”工作取得更大成效,此次发布的《若干措施》从三方面大幅度加力支持。一是支持范围大幅度扩大。设备更新方面,在原有的工业、环境基础设施等7个领域设备更新和回收循环利用的基础上,将支持范围扩大到能源电力、老旧电梯等领域设备更新,以及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和安全改造。在消费品以旧换新方面,将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家电产品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旧房装修、厨卫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的物品材料购置等,一并纳入支持范围。
二是组织方式大幅度优化。安排近1500亿元支持设备更新,有效支持单体规模小、但点多量大面广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在消费品以旧换新方面,直接向地方安排150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与投资补助等传统支持方式不同,此次向地方直接安排资金,赋予地方更大自主权。
三是补贴标准大幅度提升。对符合条件的汽车报废更新,将补贴标准由此前的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补贴7000元,分别提高到2万元和1.5万元。对个人消费者购买二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等八类家电产品,给予产品销售价格的15%补贴;对购买一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给予5%补贴。
值得注意的是,《若干措施》中明确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支持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加快更新为低排放货车。报废并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8万元;无报废只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3.5万元;只提前报废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3万元。
(责任编辑:马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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