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9日,一辆装满砂石料的半挂牵引车通过北京怀柔宝山寺白河桥时,桥梁无法承受145吨严重超载货车的重压,突然坍塌。
请注意7月19日这个时间点,这是7月1日《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后发生的事件。《条例》规定,对超载超限3次以上的货车采取吊销运营证的严厉治理措施,但依然出现严重超载事件,不得不引人深思。
为何《条例》没能遏制住超载现象?相关部门执行条例是否到位?8月2日,《条例》实施已有1个月,为了解真实情况,本报记者前往北京市西南与河北省交界处的交通干道实地调查。所见所闻,触目惊心,概括地说,就是超载车照跑,重皮车照买。
■超载车照跑
记者实地调查的地点选择在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这里是河北大货车从涿州进京的必经之地,除G4高速公路(京珠高速)外,107国道也从这里通往北京。为避免高速公路计重收费,多数大货车选择走107国道。
记者从当地农户处得知,房山区和涿州出产砂石料,进京方向的大货车以运送沙石料为主,出京方向的大货车以装载土石方居多,车型大多为6×4或8×4自卸车。从货箱高度和货物装载情况判断,绝大多数大货车超载。当天中午,记者在107国道旁看到,只需几分钟,就会有超载大货车经过,少则一两辆,多则三五辆结队通过。
当地个体运输户指着眼前疾驰驶过的超载车告诉记者,白天跑的车还不算多,因为有些司机不愿被查车人员拦截交罚款。“到晚上你再来看看,那才叫热闹,超载车多的时候,这条路甚至会堵车。”他说。
从《条例》公布的条款看,对超载行为的惩罚措施相当严厉,按说司机超载应有所顾忌,但《条例》正式实施已有1个月,货车超载依然肆无忌惮,令人匪夷所思。
(责任编辑:郭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