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上午,鄂尔多斯市交管支队召开了全市交管系统“迎盛会、保安全、保畅通”交通秩序整治暨加强队伍管理规范执法专项整治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要求在全市公安交管系统内组织一次开展队伍管理规范执法专项整治活动。各地交管部门按照支队的总体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层层动员部署,统一思想,及时传达了“电视电话会议”的主要内容和王景山副局长在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认真组织开展了队伍管理规范执法专项整治活动,并按照活动方案的安排,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工作稳步开展,且取得显著成效。
达旗交管大队为认真贯彻落实支队文件精神,切实抓紧抓实从严治警、规范执法工作,加强交警队伍管理,进一步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大队认真组织部署,全面展开队伍管理及规范执法专项整治活动动员部署阶段工作。一是切实加强队伍管理及规范执法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达旗交管大队接到文件后,第一时间研究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成立了以韩化龙大队长为组长、教导员、各副大队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集中开展队伍管理及规范执法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检查该项工作的落实,同时下设办公室,抽调相关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工作信息收集报送等日常工作。二是全体动员,统一思想。大队于6月12日上午组织召开中队长以上会议,部署安排专项行动工作,传达“全市交通秩序整治暨规范执法专项治理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的主要内容和王景山副局长在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会上,韩化龙大队长强调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要充分认识队伍管理的极端重要性,扎扎实实做好队伍管理工作,第一时间抓实队伍管理,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预防队伍中出现问题,把队伍管理放在突出的位置,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同时,韩大队长要求全体民警认真吸取近期执勤民警违规违纪的教训,各中队、组认真查找队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刻反思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全体民警深入开展检查与自我检查工作。三是强化学习教育,全面提高民警执法规范意识。大队要求各中队、组利用中队会议和每日早评、晚点评时间组织民警重点学习《人民警察法》、《纪律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处罚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警用车辆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切实提高民警思想认识,奠定执法为民思想基础,增强文明规范执勤和服务群众的意识。
杭锦旗大队根据支队《印发的通知》要求,围绕队伍管理、警车管理、事故管理、交通秩序管理、执法规范和窗口服务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大队按照支队的统一安排,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大队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刘贵升大队长任组长,袁军教导员任副组长,各中队领导任成员的领导小组。大队长要求大家要统一思想,严格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要求执勤执法,要进一步提高队伍整体执法水平与能力。6月11日上午大队召开会议进行队伍管理规范执法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上传达了“全市交管系统"迎盛会、保安全、保畅通"交通秩序整治暨规范执法专项治理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的主要内容,会议由杭锦旗大队大队长刘贵升主持,袁军教导员、白金泉副大队长、各中队、所负责人及全体民警参加了会议。会上,首先由袁军教导员传达了市公安局副局长、交管支队支队长王景山同志在会议上作出的重要讲话,并就讲话精神与全体民警共同展开深入地学习。接着,大队长刘贵升针对大队队伍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并对加强队伍管理、规范执勤执法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一是组织全体民警重温学习“五条禁令”、《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支队“八个严禁”等各项纪律条令,使每一名民警、协勤人员熟知各项纪律条令的内容和要求,并时刻铭记在心,自觉贯彻落实到位。二是深入开展执法突出问题大检查。从现在开始,大队要求各中队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本单位队伍管理、执法突出问题开展一次集中检查和原因剖析。特别是针对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不廉洁、不作为以及乱作为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三是严格遵守六条纪律。严禁双向拦车检查、逢车必查,逢车必罚;严禁现场收缴罚款;严禁扣车扣证不开具凭证;严禁交通协管员单独执勤执法;严禁上岗执勤不按规定着装、不携带执法记录仪和相关证件;严禁执法程序不规范,不按要求填写法律文书,降格处罚或只罚款不计分。"六条纪律"将作为全旗交管系统和民警执勤执法的钢性纪律和高压线,坚决贯彻执行,如果今后发现哪个中队有这样违规的问题,要严肃处理中队长和相关责任人。四是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大队将要不定期地派出工作组采取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等多种形式,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勤执法不规范和公路"三乱"问题进行查处,并抓好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要结合“大走访”开门评警和“三到”活动,主动走访人民群众、企事业单位,并通过短信回访、电话回访、问卷调查交通违法处理当事人、事故当事人等方式,主动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的评议、监督。五是严格交通协管员队伍管理。各中队要按照支队制定的交通协管员管理办法,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要求,进一步规范交通协管员队伍管理,切实管好用好这支队伍。要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对交通协管员队伍的管理责任。
伊旗交管大队于6月12日下午3时,组织机关全体民警在大队三楼会议室召开了队伍会议,会议由王剑副支队长主持。首先,刘渊明教导员传达了王景山副局长在全市交管系统“迎盛会、保安全、保畅通”交通秩序整治暨加强队伍管理、规范执法专项整治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随后,王生荣副大队长宣读了市交管支队关于印发《全市公安交管系统开展队伍管理规范执法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接着,王剑副支队长结合“6.8”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近期交管工作进行具体部署:一是加强队伍管理。大队要求全体民警着装必须规范,时刻佩戴警衔、警号或文职、协勤编号、胸卡,上路执勤必须携带警官证、执法证、协勤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同时按规定使用执法记录仪等装备;对大队内外环境卫生、物品摆放,民警警容风纪、言行举止,对待群众态度以及值班备勤要时刻到位。要按规定上路执勤、不得出现利用执勤执法之便“吃、拿、卡、要”等问题。内务中队要印制此次王景山副局长提出的“六条纪律”卡发放至每位民警手中。二是加强警车管理。未注册的警用车辆不得用于执勤执法,在用的警车要进行定期年检;民警驾驶警车要按规定着装,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人民警察证;不得有准驾不符和无证驾驶等行为;驾驶非执行紧急公务的警车不能超速行驶、时刻遵守交通信号标志、不违规使用警灯警报器、及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非因紧急公务不得将警车停放在餐饮、娱乐场所门口;严格警用车辆GPS监控管理使用情况。三是加强交通秩序管理。进一步规范民警执法执勤行为,严格按照公安部《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要求,规范民警执勤执法行为举止和用语,要求民警按规定着装、配齐相关执勤执法装备,科学实施交通秩序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文明热情服务群众,确保道路安全畅通。进一步严格违法信息录入程序,要求各地严把违法信息录入关,做好证件、车辆信息比对工作,防止错误录入和违法地址模糊不清等问题。四是加强规范执法。对只罚款不纠违、罚款不开具处罚决定书、罚款数额与票据填写不一致、扣车扣证不开具凭证、开票多罚、不开票少罚、24小时内重复罚款等问题要及时严肃处理;要求法律文书使用规范、填写规范、处罚日期相符、接受处罚要清楚、字迹要工整等。五是加强窗口服务。车驾管、事故中队及违法处理业务窗口要规范使用文明用语,对待群众不耐心、语气生硬、态度冷漠,对群众咨询的问题不予解释回答;对办事群众耍态度、抖威风、声高气盛,以管人者自居等问题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准旗交管大队为深入贯彻落实市交管支队“6.8”全市交管系统“迎盛会、保安全、保畅通”交通秩序整治暨加强队伍管理、规范执法专项整治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迅速召开了会议,紧急下发了大队开展队伍管理规范执法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大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宣传组、督察组,确定人员、明确职责,落实工作,确定了详细的队伍管理规范执法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内容、目标、步骤和要求。在会上,王改生大队长首先向全体民警传达了“全市交通秩序整治暨规范执法专项治理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的主要内容和王景山副局长在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要求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吸取近期执勤民警违规违纪的教训,深刻反思队伍中存在的问题。随后,宣传督察中队刘三厚中队长带领全体民警重新温习了《人民警察法》、《纪律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处罚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警用车辆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切实提高民警思想认识,奠定执法为民思想基础,增强文明规范执勤和服务群众的意识。会议最后,王改生大队长再次强调:各中队中队长要迅速把王景山副局长讲到的6条执勤执法纪律认真贯彻落实到工作中去,各中队领导要以身作则,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以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和文明规范的执勤执法服务态度迎接第二届国际那达慕大会,给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交一份满意的答卷。(文/转自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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