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处罚新飞专汽:公告撤销且三年不得申请
2021年08月27日 09:33
来源:
中国商用汽车网
8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2021年首张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河南新飞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新飞专汽”)在申请两项爆破器材运输车产品公告时,通过利用其他底盘改造试验样车获得产品《公告》准入的手段,不符合相关生产一致性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处罚措施为,撤销涉事车型《公告》,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专用车类产品《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表示,2020年11月,我部在信访举报核查过程中,确认你公司在申请XKC5040XQY5M型爆破器材运输车和XKC5180XQY6D型爆破器材运输车产品《公告》时,试验样车底盘不是采购已《公告》准入的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NJ2045GFC1型越野载货车底盘和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生产的DFH1180EX9型载货汽车底盘,而是利用其他底盘,通过虚拟VIN代码,发动机铭牌及底盘铭牌等信息改造而成的。且上述两个产品已获得产品《公告》准入。
工业和信息化部表示,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办法》(工产业〔2010〕第109号)第三条等相关生产一致性管理规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等相关规定,拟对河南新飞专汽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一、撤销XKC5040XQY5M型爆破器材运输车和XKC5180XQY6D型爆破器材运输车产品《公告》;
二、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专用车类产品《公告》。
(责任编辑:马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