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起,京沈两市货车限行等政策调整
北京:外地车全市域限行,进京证11月1日分类管理
今年7月27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对外省区市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通告》提出,外省、区、市号牌机动车在北京市六环外行驶也需办理进京通行证。
具体来看,新版《通告》主要做了三个方面调整:一是加强移动污染源监管,将需办理进京通行证的车辆行驶范围由六环(不含)以内、通州区全域扩大至全市域,禁止不符合我市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外省区市机动车通行本市行政区域道路。
二是最大限度减少对过境外省区市车辆的影响,对进京通行证采取分类管理,其中,不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通州区全域道路的,办理六环外进京通行证,不限制办证次数及时限;需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通州区全域道路的,办理六环内进京通行证,每车每年可办理12次,每次有效期为7天,与原有进京通行证办理规定保持一致。
三是消减核心区交通压力,综合考虑路网承载能力和优化出行结构,将持有进京通行证的外省区市车辆禁行区域由二环(含)内主干路扩大至二环(含)内全域。
《通告》表示,自2021年11月1日起,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和通州区全域范围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的外省、区、市号牌机动车,需办理“进京通行证(六环内)”,每次有效期最长7天,载客汽车每年每车最多办理12次,其它车辆不限制办理次数;不进入上述区域的,办理“进京通行证(六环外)”,每次有效期7天,不限制办理次数。
《通告》还具体规定了外省、区、市号牌机动车在北京的行驶范围,包括:(一)全天禁止进入二环路(含)以内道路、建国门外大街、复兴门外大街、复兴路(木樨地桥至新兴桥段);(二)未办理进京通行证的,全天禁止进入本市行政区域道路;(三)未办理“进京通行证(六环内)”的,全天禁止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和通州区全域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持“进京通行证(六环内)”的,在有效期满前应驶出上述范围;(四)未办理“进京通行证(六环内)”或持“进京通行证(六环内)”超过有效期的载客汽车,在六环路(不含)以内和通州区全域(不含高速公路主路)支路等级以上城市道路停放的,根据停放天数相应扣减当年可办理“进京通行证(六环内)”的天数;(五)载客汽车、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摩托车以及国Ⅰ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还应遵守相应的区域限行规定。
同时,对于黄标车、未达国Ⅳ标准的柴油载货汽车、在北京市有不符合相关排放标准记录且未复检合格的车辆、在北京市有交通违法未处理的车辆,不予办理进京通行证。
沈阳:11月1日起调整货车限行政策
沈阳市将于2021年11月1日起,调整货车限行管理措施。调整后的货车限行规定:
北陵大街、青年北大街、青年大街、青年南大街、中山广场环路、西顺城隧道、风雨坛隧道、五爱隧道、奥体隧道、浑南西路隧道等,全天禁止货车驶入;中心城区的高架桥上全天禁止重、中型货车驶入;二环区域内道路(含二环路):7时至9时、17时至19时禁止一切货车驶入;7时至22时禁止除轻、微型的厢式、封闭车型以外的货车驶入;三环区域内道路(不含三环路):7时至22时禁止重、中型货车驶入;四环区域内道路(不含四环路、高速公路):7时至22时禁止国Ⅲ排放标准的重、中型柴油货车驶入;轮式专用机械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畜力车等,全天禁止驶入三环路内道路;民生运输、城市运维、工程建设等确因生产、生活等运输需要,须驶入限行区域的,通过互联网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取得电子通行码后方准行驶;新能源轻、微型的厢式、封闭货车在取得电子通行码后,除特殊规定道路外,全天允许通行。
对违反限行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另外,有进城需求的货运车辆,可以通过交管“12123”申领“城市货车通行码”,主要分为配送货车通行码、货车通行码、城市运维车辆通行码、混凝土搅拌车通行码。全天限行道路不予办理通行码,国三及以下等环保要求限制的货车不予办理通行码。非城配类车型的新能源货车,与传统燃油货车一样按照此通告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马瀚明)